高中征集志愿是指在高考录取过程中,当某一批次的正式投档录取结束后,由于部分高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会向社会公布这些高校的缺额计划,并允许未被录取且符合条件的考生再次填报志愿,从而增加他们的录取机会。征集志愿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推进招生“阳光工程”,确保招生公平,同时帮助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顺利完成招生任务。参加征集志愿的高校通常是因为生源不足或有考生被退档而未能完成招生计划。
征集志愿通常在以下情况下进行:
1. 第一志愿录取时,考生分数未达到高校招生计划,导致高校未能录满。
2. 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时因某些原因(如专业不服从调剂)被退档。
考生可以根据缺额计划,在当地招生办填报“征集志愿”,这样使得第一志愿录取时落选的考生有第二次重新填报志愿的机会。征集志愿的公布和填报通常涉及以下步骤:
1. 省教育考试院在每批次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公布招生缺额计划。
2. 考生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确认未被录取。
3. 考生根据缺额计划,在当地招生办填报征集志愿。
4. 征集志愿结束后,教育考试院会通报征求平行志愿投档线,考生可依据新的投档线重新选择学校。
征集志愿为考生提供了一次重新选择的机会,尤其是对于那些因志愿填报不当或其他原因在第一志愿录取时落选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