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高中志愿录取规则如下:
录取原则
普通高中录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普通高中学校招生以河北省统一的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依据,按照学生填报志愿和高中学校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录取依据
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未在邢台市参加中考、未填报高中学校志愿以及低于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成绩的初中毕业生。
试行自主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要根据考生中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面试情况择优录取。
填报志愿
市区考生必须填报志愿才可能被市区高中(含民办)录取。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邢台市教育考试院”网站,在法定监护人的指导下填报志愿。
填报志愿时,所有考生有机会选择心仪的学校,但需注意,填报多个志愿可能会被视为无效志愿。
录取程序
录取程序围绕市教育局划定的分数线进行,确保每个重点学校的招生计划的落实,并通过严格的考核促使学校间的良性竞争。
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实行网上统一填报志愿、统一按照考生志愿填报情况和有关规定由市教育局统一录取。
录取批次
录取批次划分为五批,分别为第一批(如邢台市第一中学、邢台市第二中学等)、第二批(如邢台市开元中学、太行中学等)、第三批(如邢台市第三中学、邢台市第五中学等)、第四批(如邢台市第七中学、邢台市第八中学等)和第五批。
平行志愿遵循分数优先原则,即按照考生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高分考生优先被检索和投档。
其他事项
民办高中将由市教育局统一录取,这一举措也将提高民办教育的规范性。
2023年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在我市招生继续采取单独录取方式,考生统一网上填报志愿,市教育局统一按照考生志愿填报情况和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建议:
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仔细了解各学校的招生计划和录取要求,合理安排志愿顺序,确保填报的志愿有效。
关注市教育局发布的最新招生政策和信息,以便及时了解录取进程和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