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高中第二志愿政策如下:
志愿填报方式
普通高中最多可填报2所学校,不限制公、民办学校。
第二志愿只能报考接收第二志愿考生的学校。
接收第二志愿的学校
聊城一中、聊城三中、水城中学和聊城二中只接收第一志愿考生。
“一城四区”其他普通高中接收第一、第二志愿考生。
录取标准
填报了第二志愿的考生如不能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在提高20分录取标准的情况下(去掉自主招生和特长加分),参与第二志愿学校录取。
其他说明
其他县(市、区)普通高中志愿填报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指标生分配政策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以初中学校综合评估情况和毕业生人数为主要依据,将优质高中年度招生计划的60%定向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并及时公示具体分配方案。
建议:
考生在填报第二志愿时,应仔细了解各学校的录取政策和要求,合理选择学校,以提高录取机会。
由于政策可能会有变动,建议在正式填报志愿前,再次确认最新的招生政策和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