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分数线是由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根据当年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来划定的。具体划定过程如下:
省控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根据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当年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依据人数来划定一个“分数”。这个分数线一般按略多于计划数划定,多数是计划数的1.1~1.2倍。
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包括第一批、第二批和第三批录取院校的控制分数线。第一批录取院校控制分数线,又叫重点线,根据规定,按计划招生数与考生数的比为1:1或1:2来确定。第二批和第三批录取院校的控制分数线,一般是按略多于计划招生数来确定,其计算办法是包括第一批的余数在内,从第一批控制分数线往下测算,直到人数比第二批计划招生数有一定余量时,这个分数就是控制分数线。
院校录取分数线:
各招生院校会根据本校计划和专业报考考生的成绩划定学校的录取分数线,不同的专业录取分数线有所不同。学校可以在录取工作中,依照本校计划和专业报考考生的成绩划定学校的录取分数线,这个分数线通常高于省控线。
特殊类型院校控制分数线:
提前录取院校的控制分数线,主要是一些有特殊要求的学校及专业,按计划招生数与报考人数的一定比例确定分数。有的院校专业上线人数录取不满的,可适当降低分数要求录取。
综上所述,录取分数线的划定涉及多个层面和机构,最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发布。各招生院校则在此基础上,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