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第二次填写志愿的时间是 7月17日-18日。填报要求如下:
公办普通高中普通类志愿填报资格线以上且未被录取的考生 可以填报普通高中第三志愿(公办高中征集志愿)、第四志愿(民办高中征集志愿),也可选择第三、第四志愿中的一个。低于公办普通高中志愿填报资格线高于(含等于)民办普通高中志愿填报资格线的考生
只能填报普通高中第四志愿。
第二次填报志愿的结果将决定考生最终的录取情况。
考生需要根据自己的兴趣、能力和职业规划,确定志愿的顺序,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将填写好的志愿表提交给相关部门。
考生需要密切关注高校的录取结果公布,以了解自己是否被录取,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建议:
提前准备: 考生应提前了解并确认自己的志愿顺序,确保在填报志愿时能够准确、快速地完成。 关注信息
谨慎选择:考生应根据自己的成绩和兴趣,谨慎选择志愿,避免因为冲动或误解而填报错误的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