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中志愿者服务要求如下:
志愿服务学时要求
高中生志愿服务不少于60学时,即40个小时。
志愿服务时间可以在每学年的2周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课程中完成,不足部分可以在寒暑假、双休日或放学后完成。
组织形式
志愿服务主要以学校集体组织形式开展。
学生可以以团支部或团小组为单位进行集体性的志愿服务。
实践活动
学生需要参与实际的社会实践活动,如社区服务、环保项目、公益活动等。
志愿服务内容应涵盖教育、医疗、环保、文化等多个领域。
记录与认证
学生参与志愿服务的经历需要记录在“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纪实报告”中,并可通过统一的电子平台生成客观记录。
这些记录将作为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指标,并可能成为高校招生录取的参考。
学校与社会的对接
学校应主动对接学生居住地附近的实践基地,预约岗位,以便学生在假期中能够就近便捷地开展志愿服务。
区县校外办需及时帮助学校解决实际需求,确保志愿服务的顺利进行。
这些要求旨在确保高中生能够通过参与志愿服务,增强社会责任感、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并将这些经历融入到他们的综合素质评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