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选科的科目考试通常遵循以下规则:
必考科目
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是必考科目,每门满分150分。
选考科目
考生可以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科目中选择3门作为选考科目。
选考科目每门满分100分,以高中学考成绩合格为赋分前提,根据事先公布的比例确定等级,每个等级分差为3分,起点赋分40分。
考试安排
选考科目每年安排2次考试,分别在每年的4月和10月进行。
外语科目可以考两次,一次在6月与语文、数学同期进行,另一次在10月与选考科目同期进行。
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由必考科目的原始成绩和选考科目的等级赋分成绩组成,满分750分。
等级赋分
选考科目成绩不再评分,而是按照A、B、C、D、E五个等级进行划分,E等级为不合格。
合格性考试
学考(高中毕业合格性考试)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等9门科目,考试时间为每年的4月和10月。
录取要求
高校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确定选考科目范围,考生在报考时需满足高校选考科目范围的要求。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的高考政策整理得出,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变动,请以当地教育部门发布的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