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选科政策具体如下:
“3+1+2”模式
“3”:指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必考科目,数学部分文理科,高考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1”:指在物理和历史中选择一门作为选考科目,高考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2”:指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选择两门作为选考科目,按等级折算成百分制计入总分。
选科要求
考生总成绩由3门统一高考成绩和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构成,满分750分。
3门统一高考科目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50分。
选择性考试中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
再选科目每门满分100分,按等级分(即A、B、C、D四个等级,D为不合格)折算成百分制计入总分。
考试组织
语文、数学、外语(课程)、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考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
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信息技术考试,可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统一要求,确定具体组织方式。
考试时间
各省(区、市)每年组织安排的考试要覆盖所有科目,满足不同学生选考的需要,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学期结束时。
各省(区、市)要积极创造条件,为有需要的学生参加同一科目两次考试以及更换已选考的科目提供机会。
成绩呈现
考试成绩以“等级”或“合格、不合格”呈现。
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以等级呈现,其他科目一般以“合格、不合格”呈现。
以等级呈现成绩的一般分为五个等级,位次由高到低为A、B、C、D、E。原则上各省(区、市)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0%,D、E等级共25%。E等级为不合格,具体比例由各省(区、市)根据基本教学质量要求和命题情况等确定。
政策强调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给学生排队,不得仅以考试成绩作为评价学校和教师的依据。
以上是2024年高中选科政策的详细解读,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