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高中选科政策自2025年起实行 “3+1+2”模式。具体来说,语文、数学、外语为必考科目,物理或历史为首选科目,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地理中任选两门作为再选科目。
首选科目:
学生首先在物理和历史中选择1门作为首选科目,以原始分计入总成绩。
再选科目:
学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选择2门作为再选科目,原始成绩换算为等级分后计入总成绩。
等级赋分:
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每科原始成绩满分为100分,等级赋分以30分作为赋分起点,满分为100分。转换时将考生原始成绩从高到低划分为A、B、C、D、E共5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分别约为15%、35%、35%、13%和2%。等级分转换公式为:将A至E等级内的考生原始分,按照确定比例,依照转换公式,分别转换到100~86、85~71、70~56、55~41、40~30五个分数区间,四舍五入取整后得到考生的等级分。
成绩计入:
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计入考生高考录取总成绩,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依据,仅高考当年有效。
建议学生在选择科目时,综合考虑自身兴趣、志向、优势和高等学校招生要求,同时参考高校各专业对选考科目的具体要求,以制定出最为合适的选科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