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高中在实行“三加三”选科制度后,学生在高一下学期或高二上学期开始进行选科。以下是选科后学习安排的相关信息:
选科制度
海南高中“三加三”制度指的是学生在语数英三门主科之外,再从政史地物化生六门科目中选择三科作为自己的选考科目。
上课模式
学生可以选择走班制,即主科在原来的班级上,其他选定的科目则走班上课。
也可以选择按选定的科目相同进行分类的上课模式。
学习安排
即使学生选定了三科,他们仍然需要学习其他未选科目,并参加省市级组织的学业水平考试。
学业水平考试的成绩必须合格,否则会影响学生毕业。
选科后到第一次合格考试之前,学生需要继续学习其他科目。
只有在所有的考试都合格后,学生才可以不再学习未选的科目。
合格考试
学生必须通过合格考试,否则可以参加补考。
高考时,学生只考自己选定的三科。
总结来说,海南高中选科后,学生仍然需要继续学习其他科目,并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直到所有考试合格为止。选科后,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未来的职业规划来选择科目,但必须确保所有科目都达到合格标准,以免影响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