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高中选科政策如下:
选科模式
黑龙江新高考采用“3+1+2”模式。其中,“3”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1”为首选科目,考生须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选择1门作为首选考试科目;“2”为再选科目,考生可在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地理4门科目中选择2门作为再选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变化
2025年起,黑龙江省统一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将实行“3+1+2”模式,包括3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科目和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全国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任选一门),不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考试含听力和笔试两个部分。选择性考试科目由考生从物理和历史2门首选科目中任选1门,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再选科目中任选2门。
选科组合
黑龙江新高考的选科组合共有12种,具体组合如下:
物理+思想政治+地理
物理+思想政治+化学
物理+思想政治+生物学
物理+地理+化学
物理+地理+生物学
物理+化学+生物学
历史+思想政治+地理
历史+思想政治+化学
历史+思想政治+生物学
历史+地理+化学
历史+地理+生物学
历史+化学+生物学
选科建议
考生可根据个人志向、兴趣爱好、自身优势等因素,按照对各科的喜好程度进行选择。
考生要结合报考院校相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进行选择。
考生可根据所在高中的办学条件、特色优势等进行选择。
计分方式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以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
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根据等级赋分原则,将每科原始成绩转换为等级成绩,再计入考生总成绩。
非通用语言文字答卷
非通用语言文字答卷的考生,语文科目应考汉语和本民族语言文字答卷的语文(含朝鲜语文和蒙古语文)2科,汉语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朝鲜语文和蒙古语文由我省自主命题。
6门选择性考试科目由我省自主命题,考生从中须选择3门科目参加考试,其中,考生首先应在历史和物理2门首选科目中选择1门科目,再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再选科目中选择2门科目。
以上是黑龙江高中选科政策的详细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