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中选科采用等级赋分制度,具体规则如下:
赋分前提:
选考科目以高中学考成绩合格为赋分前提。
满分与等级:
每门选考科目满分100分,根据成绩排名确定等级,每个等级分差为3分,起点赋分40分。
等级划分:
一般划分为A、B、C、D、E五个等级,具体比例约为17%、33%、33%、15%、2%。
赋分方法:
选考科目成绩按最接近的累计比例划定等级并按对应关系赋分,起点赋分40分,每门满分100分。
计入总分:
选考科目以等级赋分方式计入高考总分,与语文、数学、外语的原始分一同计算,总分满分为750分。
建议学生在选择选考科目时,充分考虑自己的兴趣和未来的专业方向,同时关注各科目在等级赋分中的优势,以提高总分和录取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