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现今的高中选科政策主要基于“3+1+2”模式,具体政策如下:
考试科目及构成
“3”:指语文、数学、外语,这三门科目为统一高考科目,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50分。
“1”:指物理或历史,考生必须从这两门科目中选择一科,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
“2”:指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考生需要从这四门科目中选择两门,使用等级赋分的方式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
等级赋分办法
等级赋分办法适用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和生物学4门选择性考试科目。
学生根据选考科目要求,结合自身兴趣特长,在4门科目中选择2门作为选择性考试科目。
每科满分100分,以等级分数计入总分。
等级划分和等级赋分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将每门选择性考试科目的考生群体依据原始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依据考生群体成绩的统计分布,以一定的人数比例将该选考科目考生群体划分为若干个等级。
每个考生按照其原始分在该选考科目考生群体中的排序,对应到某个等级,从而将所有考生的原始分转换成等级。
设定等级起点分、满分的分值,对各个等级进行连续赋分,在每个等级内按1分1档赋予每个等级一定的等级分数区间。
根据每个考生的原始分数及所在等级的等级赋分区间,运用等比例转换法则将其原始分换算成等级分数。
实施时间
该政策自2022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实施,2025年高考正式采用这一制度。
选科要求
普通高校招生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分为四类:
不提科目要求: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再选科目为任意2门。
只对首选科目提出要求:如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为任意2门。
只对再选科目提出要求:如再选科目为化学,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
对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均提出选考要求:如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为化学。
建议学生在选择科目时,结合自身的兴趣和职业规划,同时参考拟报考高校及专业的具体选考科目要求,做出合理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