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高中的选科规则和要求如下:
外语语种选择
外语分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考生需从中选择1个语种参加考试。
各语种均含听力考试。
选考科目选择
考生需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等7门科目中,选择3门作为高考选考科目。
科目赋分
语文、数学每门满分150分,按得分计入考生总成绩。
选考科目按等级赋分,每门满分100分,以高中学考成绩合格为赋分前提,等级赋分的分差为1分,起点赋分40分。考生满分750分。
考试次数
语文、数学提供1次考试机会,成绩当年有效。
外语和选考科目提供2次考试机会,成绩当年有效,考生自主选用其中1次成绩。
听力残疾考生
听力残疾考生的外语听力成绩按《教育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规定执行。
听力残疾考生信息记入考生电子档案。
外语面试要求
拟报考有外语面试要求专业的考生,英语面试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外语面试工作的通知》(浙教试院〔2016〕92号)中关于面试工作的规定执行,其他语种暂不进行面试。
选科建议
考生在选择科目时,应首先考虑自己的兴趣和爱好。例如,对数学和物理有浓厚兴趣且表现优秀的考生可以选择理科;对语文和历史感兴趣且擅长文学和社会科学的考生可以选择文科。
这些规则和要求旨在确保新高考模式的公平性和科学性,同时给予考生充分的自主选择权,以适应不同学生的学习需求和职业规划。建议考生在选科时综合考虑自己的兴趣、特长及未来职业规划,选择最适合自己的科目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