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志愿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类学校:
普通高中
直属普通高中学校(含特色招生、艺体特长生计划)。
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各县区普通高中学校。
民办高中。
五年制高职
未完成计划的五年制高职院校。
联办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院校。
三二连读高职
未完成计划的三二连读高等职业教育院校。
中等职业学校
中等职业教育学校(院校)。
职业高中、中专等。
技工学校
技工学校。
填报条件及说明:
未被录取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以根据本人情况及本次志愿范围内学校招生计划,可顺次填报三所普通高中学校志愿,或任选一所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中等职业学校。
已被各类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具备填报志愿资格。
提前录取志愿分为A和B志愿,A志愿用于填报“3+4”高职,B志愿用于填报师范专科。无论是否填报提前录取志愿,一志愿均可根据自身条件填报普通高中,或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中等职业学校中的一所学校。
符合指标生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填报一所普通高中学校。
学籍为特定区县的考生,根据本区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
注意事项:
提前录取志愿的A、B志愿均需填报专业;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志愿,须填报专业志愿及专业是否服从调剂;中等职业学校只报学校代码,不需要填报专业。
本批次在一志愿中报考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如未被录取,在第二批、第三批志愿填报时只能报考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中等职业学校。
本批次填报普通高中未被录取的考生,以后批次可填报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中等职业学校。
以上信息提供了详细的高中志愿范围及填报条件,帮助考生更好地规划自己的升学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