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的录取分数线

图灵教育 · 2024-12-26 17:05:34

2003年全国高考的录取分数线如下:

全国平均分

文科平均分:439.7分

理科平均分:426.1分

最低录取线

文科最低录取线:240分

理科最低录取线:190分

部分省份分数线

北京市:

文科:440分

理科:480分

上海市:

文科:420分

理科:430分

广东省:

文科:565分

理科:701分

湖北省:

文科:507分

理科:482分

四川省:

文科:518分

理科:487分

江西省:

文科:442分

理科:462分

江苏省:

文科:442分

理科:442分

河北省:

文科:459分

理科:490分

安徽省:

文科:507分

理科:482分

福建省:

文科:463分

理科:518分

甘肃省:

文科:456分

理科:489分

广西:

文科:463分

理科:518分

北京化工大学:

文科:503分

理科:503分

这些分数线反映了2003年全国各地高考的录取情况。不同省份的分数线差异较大,这与各地的教育资源、考生人数及高考难度等因素有关。建议参考具体省份的录取分数线,以便更全面地了解当年的录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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