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2025年高考综合改革开始实施“3+1+2”模式,具体选科规定如下:
考试科目组成
统一高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共3门。
选择性考试科目:物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共6门。
选择方式
首选科目:考生首先在物理和历史中选择1门。
再选科目:再从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地理中选择2门。
成绩计入方式
语文、数学、外语:按卷面原始分直接计入考生总成绩。
首选科目:物理、历史以卷面原始分直接计入考生总成绩。
再选科目: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地理以等级转换分计入考生总成绩。
选科组合
12种组合:具体选科组合如下:
物理+化学+生物
物理+化学+思想政治
物理+化学+地理
物理+生物+思想政治
物理+生物+地理
物理+思想政治+地理
历史+化学+生物
历史+化学+思想政治
历史+化学+地理
历史+生物+思想政治
历史+生物+地理
历史+思想政治+地理。
选科要求
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分为四类:
不提科目要求: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再选科目为任意2门。
只对首选科目提出要求:例如,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为任意2门。
只对再选科目提出要求:例如,再选科目选考化学。
对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均提出选考要求:例如,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选考化学和地理。
等级赋分规则
赋分方式: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再选科目按等级转换赋分后计入高考总成绩。
赋分路径:原始分数→百分比例→等级→转化分数。
等级划分:原始分前15%的考生最高分为100分,最低分为95分,中间等级根据具体分数段划分。
建议学生在选择科目时,结合自身的学业基础、兴趣特长及未来的职业目标进行理性判断,同时参考相关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确保能够顺利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