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自2025年开始全面实施“3+1+2”的高考综合改革模式。在这个模式下,考生的选科方式如下:
首选科目 :考生必须在物理和历史两门科目中选择一门作为首选科目。再选科目:
考生可以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四门科目中选择两门作为再选科目。
等级赋分政策
青海省对再选科目实行等级赋分制度,具体步骤如下:
原始分数划分:
将考生的原始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划分为A、B、C、D、E五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15%、35%、35%、13%和2%。
等级赋分区间:
A至E等级内的考生原始分数对应转换到100~86分、85~71分、70~56分、55~41分、40~30分五个赋分区间。
计算公式:
根据等比例转换公式计算,四舍五入取整得到考生的等级赋分分数。
科目组合
青海省的高考选科组合共有12种类型,具体如下:
物理类组合
物理、化学、生物学
物理、化学、思想政治
物理、化学、地理
物理、生物、思想政治
物理、生物、地理
物理、思想政治、地理
历史类组合
历史、思想政治、地理
历史、化学、思想政治
历史、化学、地理
历史、生物、思想政治
历史、生物、地理
选科要求
普通高校对选考科目的要求主要分为四类:
只对首选科目提出要求:
例如,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只对再选科目提出要求:
例如,化学(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对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均提出要求:
例如,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对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均未提出要求:
即“不提科目要求”。
成绩构成和计分方式
统考科目:
语文、数学、外语三科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科满分150分。
首选科目:
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科满分100分。
再选科目:
以等级赋分计入考生总成绩,每科满分100分。
总结
青海省的高考选科政策为学生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机会,同时通过等级赋分制度确保了高考招生录取的公平性和科学性。建议学生在选择科目时,综合考虑自己的兴趣、特长和拟报考高校的专业要求,做出明智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