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各省高考录取分数线如下:
北京
文科:528分
理科:531分
河北
文科:566分
理科:587分
广西
文科:574分
理科:545分
浙江
文科:553分
理科:568分
重庆
文科:540分
理科:505分
宁夏
文科:548分
理科:未提供
河南
本科一批(文科):589分
本科一批(理科):596分
本科二批(文科):552分
本科二批(理科):553分
本科三批(文科):524分
本科三批(理科):524分
高职高专一批(文科):470分
高职高专一批(理科):470分
体育类本科(文科):434分
体育类本科(理科):385分
体育类专科(文科):406分
体育类专科(理科):378分
艺术类本科(文科):332分
艺术类本科(理科):332分
艺术类专科(文科):263分
艺术类专科(理科):263分
广东
文科:591分
理科:557分
上海
文科:465分
理科:461分
辽宁
文科:538分
理科:519分
湖北
文科:525分
理科:未提供
建议:
各省份的录取分数线可能因不同的录取政策和招生名额而有所调整。
对于具体专业的录取分数线,建议参考各个高校的官方公告或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