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高中志愿填报规则如下:
录取原则
自主招生录取原则:自主招生在各批次中优先录取。录取时,考生中考成绩不低于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最低控制线的60%。中考成绩核算办法为:中考成绩/中考总分值 *100*0.5=核算后中考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报名方法
报考条件:
体育类:在县(市)区级以上行政部门及专业部门主办的体育比赛取得前八名,及未取得比赛名次但具有较高体育素养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艺术类:取得相关艺术专业等级证书或无相关荣誉证书,但掌握一定艺术技能,具有较高艺术素养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志愿填报: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长春市招生考试中心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所高中学校的一个项目。确认网上报名成功后不得再修改。
自主招生志愿和实验班志愿不能兼报。
填报自主招生或实验班志愿的考生,最多可填报不同批次的两个高中学校志愿,但同批次只能报一所学校的一个项目志愿。
测试内容与合格标准
测试内容:
普通高中艺体类自主招生专业测试内容与测试成绩评定标准由长春市教育局统一制定,专业测试总分值统一设置为100分。
艺术类专业测试项目包括:声乐类、器乐类、舞蹈类、绘画类、书法类、播音主持类。
体育类专业测试项目包括:田径、足球、篮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毽球、跆拳道、射击、健美操(女子)。
科技类、学科潜质类:凡符合报考条件的长春市中心城区初中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普通高中自主招生。
合格标准:
各相关高中依据考生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专业测试成绩≥50分,视为专业测试合格。测试结束当日各招录学校要将本校专业测试合格名单由校长(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报市招生考试中心。
征集志愿
参加条件:
参加网上征集志愿的考生必须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在提前批次、第一批次中未被录取;二是中考成绩必须在征集志愿的学校控制线分数以上(含学校控制线分数)。
填报时间:
从7月19日早8:30开始,至中午12:00结束。考生可自行登录长春市教育考试院官网填报征集志愿,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
填报方式:
征集志愿时,最多只能填报三所学校,均属平行志愿。
考前填报志愿
填报时间:5月28日—6月2日,每天早8:00—16:00。
志愿设置:
提前批:中高职贯通培养“3+2”(“3+3”)和五年一贯制的学校志愿。设三个志愿栏(平行志愿),每个志愿栏设三个专业栏(平行专业)。
第一批:省级示范高中志愿。设四个志愿栏:第一志愿栏(自主招生),第二志愿栏(推荐生),第三志愿栏(统招生),第四志愿栏(实验班)。
第二批:省重点高中,民办学校志愿。设七个志愿栏:第一志愿栏(自主招生),第二志愿栏(推荐生),第三志愿栏(希望高中双特生),第四至七志愿栏(平行志愿),省重点高中统招生、实验班和民办学校。
第三批:一般高中,艺术学校志愿。设五个志愿栏:第一志愿栏(自主招生),第二至五志愿栏(平行志愿),一般高中统招生、实验班和艺术学校。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操作请以长春市招生考试中心发布的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