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高中志愿录取规则如下:
分数优先,依照志愿顺序 :深圳市招考部门在同一批次的学校录取时,首先按照考生的中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果考生总分相同,则进行“同分比较”,比较顺序为:生物与地理(合卷)分数高的优先;
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高的优先。
依次检索志愿:
对某一考生来说,由中考中招管理系统对其在同一批次所填报的学校志愿依次检索,首先检索考生填报的第一个志愿学校,如该校已录满,则检索该批次的第二个志愿学校,以此类推。只要被检索的志愿学校中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即向该高中学校投档,投档后由高中学校录取,录取学校无法拒绝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志愿优先原则:
如果某考生的成绩同时达到了所填报的几个志愿学校的录取标准,则按照其所填志愿的顺序,由达到录取标准的第一个志愿学校录取,不能要求跳转到后续的志愿学校录取。
指标生和自主招生
指标生:
填报公办普高指标生志愿且达到该校指标生录取控制线的考生,省一级公办普高所录取的指标生语文、数学、英语、物理与化学、历史与道法单科等级须在C+以上(含C+),体育单科等级为C以上(含C)。
自主招生:开展自主招生的学校应根据考生中考成绩和学校专项考核成绩统一折算为百分制后,按照相应权重比例(中考成绩占60%,专项考核占40%)合成总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考生中考成绩不得低于学校公布的中考成绩控制线。
批次录取顺序 :深圳中考志愿填报共设5个批次,录取优先级为:自主招生批>指标生批>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已被上一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与后续批次的投档录取。
志愿数量
第一批次志愿数16个,其中普通高中志愿数12个,中职学校及技工院校志愿数4个。
第二批次志愿数18个。
第三批次志愿数6个。
其他注意事项
考生只能填报《深圳市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第二次划线录取计划》中的学校,最多可以填报8个志愿。
自主招生是在志愿填报后单独报名,可重复选择指标生志愿学校或第一批志愿学校,也可不选,无限制。
这些规则确保了录取过程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帮助考生和家长更好地规划自己的志愿。建议考生和家长在填报志愿时,仔细了解各学校的录取标准和要求,合理安排志愿顺序,以确保能够被心仪的学校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