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申请复核的时间安排如下:
成绩公布后2日内:
考生可向招生院校提出复核申请。
6月27日12时前:
考生若对分数有疑问,可在此时间前申请复核。
6月27日17时前:
申请复核成绩的考生须持本人成绩复核申请表、准考证到报考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办理,未申请查分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查分。
6月25日至26日每日9时至18时:
考生可在此时间段内到考生报名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部门办理申请复核手续。
6月24日—25日:
考生可在6月24日网上申请复核,6月25日查询复核结果。
11月14日8:30至11月16日17:00:
凡对统考科目成绩有疑义的考生,可在此时间段内申请成绩复核。
11月28日18:00前:
考生可在此时间前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到考试报名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提出成绩复核申请。
建议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成绩复核申请,以免错过申请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