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各省高考录取分数线如下:
全国平均分数线
理科:544分
文科:544分
部分省份分数线
北京:理科490分,文科495分
天津:理科495分
上海:理科426分,文科413分
浙江:理科547分,文科491分
江苏:理科547分,文科489分
湖北:理科539分,文科493分
安徽:理科539分
河南:理科535分,文科490分
江西:理科532分,文科488分
山东:理科531分,文科300分左右
四川:理科521分,文科430分
贵州:理科471分
云南:理科447分
青海:理科435分
西藏:理科370分
甘肃:理科497分
新疆:理科499分
辽宁省
理科530分
山东省
理科400分左右,文科300分左右
这些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分数线可能会因省份和高校的不同而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