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针对职业大学的主要政策包括:
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免学费政策
适用于职业院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在校生,包括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国家助学金政策
适用于职业院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别地,六盘山区等11个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及四省藏区、新疆南疆四地州(简称“11+3”)职业院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享受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国家助学金通过中职学生资助卡发放给受助学生。
国家奖学金政策
适用于职业院校全日制二年级(含)以上学生中学习成绩优异、技能表现突出的学生。每年奖励2万名学生,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雨露计划补助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可享受“雨露计划”补助。
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
教育部办公厅印发《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这是推动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发展的第一个专项文件,为规范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探索发展提供了依据,并为调整优化高等教育结构提供了助力。
稳步发展职业本科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提出,要突出职业技术(技工)教育类型特色,深入推进改革创新,优化结构与布局,大力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完善职业技术教育国家标准,推行“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创新办学模式,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鼓励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技术教育,探索中国特色学徒制。实施现代职业技术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建设一批高水平职业技术院校和专业,稳步发展职业本科教育。深化职普融通,实现职业技术教育与普通教育双向互认、纵向流动。
坚持职普比例大体相当
把发展中职教育作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建设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基础,保持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大体相当。推动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科学制订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并严格实施。职普比例较低的地区要重点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资源,提高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比例。积极拓宽生源渠道,广泛招收往届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
规范中职考试招生行为
各地要加快建设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平台,精准服务区域发展需求。要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公开职责,进一步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实施“阳光招生”。要建立健全中职学校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向社会明确告知公示网站,做到详实、准确、及时公示。要以零容忍态度严惩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依纪依规追责问责。对不具备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的学校和未经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中职异地分校、办学点,要坚决取缔招生资格。
严格中职学校学生学籍管理
各地各中职学校要严格按照《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做到专人负责、管理和操作,做好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和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工作,严格程序,严格审核,确保在2021年11月15日前完成学籍电子注册工作。
这些政策旨在推动职业教育的发展,提升职业教育的质量和水平,培养更多技术技能人才,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