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高考分数线如下: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分数线
最低分数线为382分。
各省市录取分数线
宁夏:文史类516分,理工类471分。
浙江:文史类583分,理工类550分。
广西:文史类558分,理工类500分。
江苏:文科一本533分,二批461分,三批406分,高职专科362分;理科一本570分,二批515分,三批453分,高职专科367分。
河北:文史类561分,理工类530分。
甘肃:文史类542分,理工类483分。
吉林:文史类550分,理工类480分。
江西:文科一本563分,二本520分;理科一本550分,二本496分。
各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文科:本科一批550分,本科二批502分,本科三批478分,专科300分。
理科:本科一批560分,本科二批512分,本科三批485分,专科300分。
这些分数线反映了2006年不同省份和不同批次的高考录取情况。建议考生和家长参考这些数据,以便更好地了解当年的录取标准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