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务员考试中,违纪行为会受到严肃处理。违纪行为分为报考者和工作人员两类,具体处理方式如下:
报考者的违纪行为
报名阶段:
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报名无效,终止录用程序。
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材料骗取报考资格,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
考试阶段:
违规携带物品进入考场、未按规定时间入场或离场、擅自离开座位等,给予所涉科目(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
抄袭、协助抄袭、使用禁止携带的通讯设备或电子设备、携带作弊器材等,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
使用伪造证件参加考试、串通作弊或参与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
体检、考察等环节:
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病史、交换替换检验样本等,视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的处理,包括终止录用程序、取消考试资格并限制报考等。
在考察、体能测评、心理素质测评等环节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也将受到相应的处理。
工作人员的违纪行为
在公务员录用过程中如有徇私舞弊、帮助作弊、泄题等违反考试规定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建议
报考者:应仔细阅读并遵守《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诚信报考,避免任何形式的违纪行为。
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公平公正地执行考试规则,防止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
希望所有考生和工作人员都能以诚信和公正的态度参与公务员考试,共同维护考试的公平性和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