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中国大学生离婚政策主要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离婚登记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并需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
婚姻登记机关在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诉讼离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特定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例如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
特殊规定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除非女方提出离婚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以上信息基于最新的法律修订,请以最新的法律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