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中涉及的公文文种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命令(令):
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决议:
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通告:
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通知:
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议案:
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公告:
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纪要:
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讲话稿:
用于贯彻执行中的讲话,格式包括标题、发文对象和正文三个部分。
倡议书:
用于呼吁公众参与某项行动或运动,格式类似讲话稿,但需要另起一行写上发文单位和发文日期。
报告提纲:
基本格式包括标题和正文两个部分,用于汇报工作进展和成果。
调研报告和提案:
用于深入调研后形成,包含数据分析和结论,用于决策参考。
建议在复习公务员考试公文时,重点关注这些常见且易量化的文种,掌握其格式和写作框架,以提高应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