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职业类大学志愿时,考生需遵循以下规则:
志愿设置
中职学校类考生:录取分为本科批和专科批。
本科批:可填20个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
专科批:可填30个常规志愿与20个征求志愿。
普通高中类考生与特殊群体类考生:均可填写专科批中的30个常规志愿与20个征求志愿。
录取规则
专业志愿平行投档:各批次均按招生计划数的100%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
考生填报的每个志愿都是一个院校下加一个专业,即考生可以填报同所学校的多个专业、不同学校的同个专业或综合选择填报。
平行志愿原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分数优先:分数越高的考生越优先选择。例如,考生A成绩为640分,考生B成绩为636分,考生C中考成绩为638分,则系统会先检索考生A的志愿,再检索考生C的志愿,最后检索考生B的志愿。
遵循志愿:考生越靠前的志愿越被优先考虑。假设考生A依次填报了a、b、c三个志愿,那么成绩高于考生A的投档结束后,系统则开始检索考生A的志愿,检索顺序为:a→b→c。如果a未满,则向a投档,满了则检索b,b未满,则向b投档,反之,则检索c。
建议
合理规划志愿:考生应根据自己的成绩和兴趣,合理规划志愿的顺序和选择,确保能够被自己满意的学校和专业录取。
充分利用征求志愿:在常规志愿未能录取的情况下,可以充分利用征求志愿的机会,选择其他学校和专业。
关注录取规则:了解不同批次和类型的志愿设置及录取规则,有助于考生更有效地进行志愿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