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公务员考试的科目通常包括 两门或三门。具体科目设置如下:
公共科目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行测):主要考察考生的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常识判断等部分。
申论:测查从事机关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包括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贯彻执行能力以及文字表达能力。
专业科目
公安专业科目考试:适用于报考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测查报考人员了解、掌握从事公安工作具备的专业基础知识的程度及运用专业基础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综合知识测试:适用于报考定向从优秀村主职干部中招录乡镇公务员职位的人员,主要测查村主职干部了解、掌握“应知应会”的基本理论和从事基层公务员职业必须具备的基础知识,以及解决农村工作中的一些实际问题的能力。
建议
普通职位:建议主要备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公安机关职位:建议在备考上述两科的基础上,额外加强《公安专业科目考试》的准备。
村(社区)干部定向考录:建议只准备《综合知识测试》一科。
考生可以根据自己报考的职位类型,有针对性地准备相关科目,以确保顺利通过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