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公务员考试的记分方式如下:
总成绩计算公式
一般情况:总成绩 = 笔试成绩 × 60% + 面试成绩 × 40%。
特殊情况:
对于报考公安机关职位的考生,总成绩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 × 40% + 申论成绩 × 30% + 公安专业科目成绩 × 30%。
在某些情况下,如辽宁省,总成绩 = 笔试成绩 × 50% + 面试成绩 × 50%。
笔试成绩计算公式
一般情况:笔试成绩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 × 50% + 申论成绩 × 50%。
特殊情况:
对于公安机关职位,笔试成绩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 × 40% + 申论成绩 × 30% + 公安专业科目成绩 × 30%。
其他注意事项
笔试成绩通常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行测)和申论两部分,每部分满分100分。
面试成绩则综合考虑考生的表现、语言表达能力、组织能力、应变能力等因素。
建议:
具体的计分方式可能因省份而异,建议参考当地招考公告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对于报考特定职位(如公安机关)的考生,还需了解该职位的额外计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