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招录考试纪律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考试入场规定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考场,通常提前30分钟至1小时开始入场检查,开考30分钟后禁止入场。
考生需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如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等),缺一不可。
考试用品规范
考生只能携带规定的考试用品,如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
禁止携带任何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如电子设备(手机、智能手表、电子手环等)、书籍、资料、草稿纸等。
考试作答要求
考生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在答题卡和试卷上作答,答题卡上的信息要填写准确、完整。
选择题要用2B铅笔填涂,主观题要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书写。
考场秩序
考生应当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和指挥,不得干扰考场秩序。
考生应当保持考场安静,不得谈话、喧哗、妨碍他人。
诚信考试
考生应当遵守考试纪律,保持诚信,不得有作弊、抄袭、泄题、串通作弊等行为。
考生应当保护考试机密,不得泄露考试内容、答案等信息。
其他规定
考生应当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考试,不得迟到、早退、缺考。
考生必须遵守本考场规则,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否则将依法依规处理。
违规违纪处理
对于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如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未按规定时间入场或离场、作弊等,将给予其所涉科目(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
这些纪律规定旨在确保公务员招录考试的公平公正,维护考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考生应当严格遵守这些规定,以免因违规违纪而影响考试结果和职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