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报名纪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诚信报名
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当诚信报名、诚信准备、诚信考试、诚信履约,自觉遵守公务员笔试、面试考场规则及有关纪律要求,自觉维护工作秩序。
报名环节违规违纪行为
提交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的,招录机关将认定其报名无效,终止其录用程序。
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材料骗取报考资格的,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考试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经提醒仍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
参加考试时未按规定时间入场、离场的。
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擅自离开座位、出入考场的。
未按规定填写(填涂)、录入本人或者考试相关信息,以及在规定以外的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
故意损坏本人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考场配发材料或者本人使用的考试机等设施设备的。
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的,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其他情节较轻的违规违纪行为。
抄袭他人答题信息或者协助他人抄袭答题信息的。
查看、偷听违规带入考场与考试有关的文字、视听资料的。
情节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
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其他纪律要求
考生应当遵守考试纪律,不得有作弊、抄袭、替考、串通作弊、故意损坏考试工具等行为。
考生应当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考试,不得迟到、早退、缺考。
考生应当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和指挥,不得干扰考场秩序。
考生应当保持考场安静,不得谈话、喧哗、妨碍他人。
考生应当保护考试机密,不得泄露考试内容、答案等信息。
建议:
报考人员应认真对待公务员考试报名和考试,诚信报名,如实填写个人信息,遵守考试纪律,以确保考试的公平性和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