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业大学的政策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中央设立国家奖学金,每年奖励5万名特别优秀的在校学生,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约占全国的3%,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国家助学金
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本科高校、高职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所有全日制在校农村学生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
推动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有机衔接、深度融合,集中力量建成一批中国特色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
将发展职业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促进就业创业和推动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技术优化升级等整体部署、统筹实施。
政策支持
将职业教育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作为考核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重要内容。
完善国务院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建设集聚教育、科技、产业、经济和社会领域知名专家学者和经营管理者的咨询组织。
教育部牵头建立统筹协调推进机制,会同相关部门推动行业企业积极参与。
省级党委和政府制定人才需求、产业发展和政策支持“三张清单”,健全落实机制。
支持地方建立职业教育与培训管理机构,整合相关职能,统筹职业教育改革发展。
将符合条件的职业教育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预算内投资等的支持范围。
完善本科学校招收具有工作经历的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办法。
鼓励金融机构提供金融服务支持发展职业教育。
探索建立基于专业大类的职业教育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地方政府可以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生均经费等相关经费标准和支持政策,对非营利性民办职业学校给予适当补助。
其他支持措施
扩大高等职业院校奖助学金覆盖面、提高补助标准,设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
公民有依法接受职业教育的权利。
国务院建立职业教育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全国职业教育工作。
教育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推进职业院校服务经济转型升级,面向行业企业开展职工继续教育。
这些政策旨在提升职业教育的质量和吸引力,激励职业院校学生勤奋学习、勇于实践、提升技能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同时,通过政策引导和支持,推动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紧密结合,促进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和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