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业大学的转专业政策如下:
转专业原则
校区间不转专业。
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曾申请转专业并获批的学生、定向生和委托培养的学生、跨校转入我校的学生均不能申请转专业。
校区内专业累计转出、转入人数均控制在本年级本专业在读人数的20%以内。
体育类、艺术类学生只能在同类专业中互转,职教类学生只能在相同科类专业中互转。
申请条件
学生只能在第3学期申请转专业。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大一或大二在读学生。
所修读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专业排名前40%。
已修读的所有课程无补考或重修记录。
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申请程序
学生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提交转专业申请,经转出、转入学院同意,学校审批后公示结果。
春季学期开学后,学生到转入学院报到注册。
其他注意事项
转专业人数超过20%时,申请转出的学生按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择优审批,申请转入的学生由学院组织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学生必须完成原专业所有已选课程的学习和考试。
转专业学生的毕业和授位资格按转入专业、年级人才培养方案严格审查。
建议:
学生在申请转专业前,应仔细了解转专业政策和条件,确保自己符合要求。
提前规划好个人学习和发展方向,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
在申请过程中,保持与转出和转入学院的沟通,确保申请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