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农林大学关于学生转专业的规定如下:
1. 资格要求
全日制本科一年级学生;
无违反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行为;
必修课成绩全部合格且平均成绩在专业排名前30%,平均学分绩点在2.5以上;
入学后发现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院检查,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
经考核确有突出才能(能提供高水平论文、学术科研成果、获奖证书、作品等证明),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专业停招,致使原休学期满的复学学生及保留入学资格一年的新生无法继续学习者。
2. 不予转专业情况
由下一批次录取者申请转入上一批次录取者;
由艺术类专业申请转入非艺术类专业者;
已转过专业者;
应作退学处理者;
无正当理由者。
3. 转专业程序
教务处公布可接受专业名额和条件;
学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本学院内转专业,由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和学校审批;
跨学院转专业,须经学生所在学院审核,拟转入学院考核同意后,报教务处和学校审批。
4. 特别规定
农学、林学、森林保护、茶学、园艺、植物保护、动物科学、动物医学等专业录取的浙江省户籍考生,只能在免学费专业之间转;
艺术类专业的学生只能在艺术类专业之间转。
5. 报名时间和流程
报名时间:一般为5月6日至5月17日;
报名流程:学生通过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转专业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6. 公示和审定
教务处审定后,对拟同意转专业名单进行公示。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会根据学校政策的变化有所调整,建议直接咨询教务处或查看最新的招生简章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