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转专业的要求如下:
一年级学生
申请转专业或专业类原则上要求跨专业类。
二年级学生
一般只能在相近专业之间进行转专业。
特殊情形
确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继续学习,但尚能在校内其他专业学习的。
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或非本人原因,经学校认定,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的。
按照学籍预警相关办法规定,已修核心课程有多门未通过者。
不得申请转专业的情况
属于提前批招生的学生。
从外校转入我校的学生。
在校期间已转过专业的学生。
相关文件规定不可转专业的学生。
接收比例
各专业或专业类接受转入学生后,总人数不得超过该专业或专业类相应年级原核定的招生计划的110%到120%。
其他要求
无课程考核不及格,第一学年所有教学环节(含全校性选修课)加权平均成绩(不含各类政策性加分)专业年级排名前25%的学生可以申请转专业。
文科类专业的学生不能申请转入理工、医学类专业;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的学生不能申请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录取的学生不能申请转入非外国语言类专业。
材料提交
申请转专业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需上交《申请转入法学院学生基本信息表》、《湖南大学学生成绩档案表》、《湖南大学本科生成绩排名证明》、四六级成绩单、获奖证书或相关证明、转专业申请表、本人签名的承诺书等材料。
录取原则
申请转入某专业学生人数与该专业实际在校人数之和未超过该专业招生计划数,原则上予以接收;超过时则需要通过考核,择优录取。
录取原则按照课程成绩平均分×50% + 面试成绩×50%的原则进行排名,择优录取。
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只要面试成绩合格,优先录取。
以上是湖南大学转专业的详细要求,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有更多具体问题或需要进一步了解,建议咨询学校相关部门或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