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学分制学生修读第二专业遵循以下步骤申请:
申请条件 :学生需符合《四川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条例(学分制学生适用)》第十五条第1款的规定。申请手续
学生需填写“修读第二专业申请表”。
填写完毕后,需由指导教师签署意见。
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并签字盖章。
第二专业所在学院进行测评并签字盖章后,交教务处学籍科。
申请时间:
教务处受理第二专业申请的时间为每学期第7-10周。
课程要求:
修读第二专业须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和实践性环节等课程的基本学分。
毕业要求:
在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资格的基础上,修得第二专业所要求课程的全部学分并完成相关毕业要求。
请注意,虽然所有学校的第二专业(双学位)在教育部是不被认可的,即教育部查不到第二学位信息,但第二专业对于本科生的就业通常有很大帮助,并且川大的第二专业在就业市场上通常会被所有企业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