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中的“参公”是指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人员。参公单位包括人民团体机关和事业单位,它们的工作人员虽然使用事业编制,但在录用、晋升、考核、离退等方面按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享有与公务员相同的待遇和权利。
参公单位主要分为两类:
1. 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队和群众团队机关,简称工青妇。
2. 党委、政府直属的事业单位,如党校、干部学员、发展研究中心、档案局等。
参公人员通过中央、省两级公务员(参公)考试正常考录,虽然在编制上属于事业编制,但在实际管理和待遇上,与公务员没有本质区别。参公人员可以参与公务员的录用、晋升、考核和离退等,但在执行过程中,晋升和公务员之间可能存在一些差异,具体情况需以实际情况为准。
建议考生在选择参公单位时,要充分了解单位的性质和发展前景,以便更好地规划自己的职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