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新专业通常遵循以下流程:
校内审议和公示
高校内部设立的专业设置评议专家组织需对拟申报的专业进行审议,并形成审议意见。
审议通过后,专业材料需在学校主页的显眼位置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
网络申报与公示
指定人员登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与信息服务平台,提交申报材料(扫描件)和校内专家审议意见。
申报材料在平台上公示,供公众查阅。
确认申报
根据公示期间收集的意见,高校可决定是否撤销申报或继续申报。
申报新专业时,应考虑以下要点:
申报范围:包括新增本科专业和第二学士学位专业,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以及专业动态调整。
工作原则:
新增本科专业应围绕国家发展战略,支持设置与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等相关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
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应依托现有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本科专业,重点支持国家急需的电子信息、大数据、网络空间安全等领域。
申报条件:
增设本科专业应主动服务国家战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及区域发展急需,紧密对接“四新”建设发展需要。
鼓励学院对现有本科专业进行优化和整合,打造特色优势专业集群。
申报工作通常在每年的特定时间段内进行,例如2024年度的申报工作已经结束,涉及多所高校和多个专业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