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农业职业大学的待遇情况如下:
生活补助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博士学位人员:45万元(税前)。
仅具有博士学位人员:35万元(税前)。
若符合学校专业建设领军人才或科研领军人才条件,则给予其安家费60万元。
科研启动经费
自然科学类:10-30万元。
人文社会科学类和教改类:5-15万元。
过渡期租房补贴
享受期两年,补贴标准为:专业建设领军人才、科研领军人才2000元/月,博士学位人员1500元/月。
其他待遇
享受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专项编制。
入职后,可申请购买学校福利房及南宁市政策性住房。
学校与引进的人才签订8年服务协议后,发放生活补助总额的60%;中期考核合格后,发放生活补助总额的20%;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发放剩余的20%。
正式工,缴纳五险一金。
提供住宿(在园区),免费住宿,空调热水器(水电费均摊),有洗衣机。
餐饮补贴:入职每月可享受餐饮补贴360元(当月全勤)。
工服:一年四季免费工服。
夜班补贴30元/晚。
建议:
具有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高技能人才,若符合学校专业建设领军人才或科研领军人才条件,可以享受到更高的待遇,包括60万元的安家费和额外的租房补贴。
博士学位人员如果被学校择优遴选为专业建设领军人才或科研领军人才,将享受更加优厚的待遇,包括重新签订服务协议和更高的生活补助。
这些待遇措施旨在吸引和留住高层次人才,提升学校的教学和科研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