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照顾分

一点快懂 · 2024-12-25 17:02:23

公务员考试中的照顾分政策因地区和职位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加分政策:

少数民族考生加分

宁夏: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

四川:少数民族报考者报考少数民族自治乡机关或专门面向“少数民族”招考的职位,可以按照所报考职位公共科目总分的10%加分。

贵州:少数民族报考人员报考各级政府民族事务管理部门或报考单位在民族自治州及所辖地域的,可以在笔试公共科目成绩当中加5分。

海南:海南省户籍(或海南省生源)的少数民族人员报考少数民族县(市)或省直单位驻少数民族县(市)职位的,按本人笔试成绩的5%给予加分。

广西: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给予照顾加分,分值为3分,计入笔试当中的总成绩。

青海:报考六个自治州州级机关的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总成绩加3分;所属县和大通、互助、民和、化隆、循化及以下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总成绩加5分。

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加分

宁夏: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加10分。

四川: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加10分。

贵州: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加10分。

青海: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加10分。

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加分

宁夏:烈士的配偶、子女加20分。

四川:烈士的配偶、子女加20分。

贵州:烈士的配偶、子女加20分。

海南:烈士的配偶、子女加20分。

青海:烈士的配偶、子女加20分。

其他特定群体加分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1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

“三支一扶”计划人员。

在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

优秀村干部。

退役军人。

高层次紧缺人才。

需要注意的是,加分政策通常有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的限制,且具体的加分标准和条件应以当年当地人事考试网公告为准。建议考生仔细查阅相关公告,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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