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项目四指的是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是关于该项目的详细说明:
项目内容
招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进行任教,担任特岗教师。
证明材料
考生需要提供由服务所在县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证明。
其他要求
选聘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选聘合同存续期间不能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因此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服务地主管部门开具的服务期满证明。
招录比例
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主要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其中10%—15%的计划用于招录四项目人员。
建议:
四项目人员在报考公务员时,务必提前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以确保顺利通过资格审核。
由于四项目人员有特定的招录比例和职位限制,建议考生选择与自己项目经历相符的职位进行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