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中的不诚信记录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报考环节信息虚假,骗取考试资格
报名阶段提供虚假的报考资格申请材料或信息,如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或变造材料骗取报考资格等行为,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记录在诚信档案中,记录期限为五年。
考试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在考试过程中抄袭、协助抄袭、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等行为,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记录在诚信档案中,记录期限为五年。
串通作弊或参与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行为,也将受到相同的处理。
履约环节的不诚信行为
已经确认面试,但当天无故弃考的行为,将记入公务员录用诚信档案,影响今后的报考。
录用公示后,又提出放弃录用资格的行为,同样要承担记入诚信档案的后果。
其他环节的不诚信行为
在报名、笔试、体检、考察、备案等环节中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或隐瞒重要事实,也将受到相应的处理并记录在诚信档案中。
这些不诚信记录一旦被记入公务员诚信档案库,将作为公务员录用考察的重要参考,可能会对考生今后的报考产生长期影响。因此,建议考生诚信应考,遵守考试纪律,以免因不诚信行为影响自己的职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