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科技大学改专业

教育身边事 · 2024-12-25 18:13:47

青岛科技大学转专业的条件和程序如下:

申请条件

全日制2023级新生在第一学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

所学课程考试全部合格,无补考、重修记录;

确有某种专长,转专业能更好地发挥其专长,例如:已经公开发表拟转入专业方向的论文、著作、作品,或在省级及以上拟转入专业方向学科竞赛中获奖。

学生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能申请转专业:

本专科生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高水平运动员、体育类、艺术类招生转入其它类别的;

休学、保留学籍的;

“3+2”、“3+4”贯通分段培养的;

以定向招收录取的;

内地高中班、民族预科班生源招生录取的;

合作办学类(含中外合作和校企合作专业)的;

其他不符合转专业申请的。

相关工作安排

学院报送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学院根据本院各专业的办学条件和学生的数量,确定适当接收计划,并于2024年1月5日前向教务处提供:附件2各专业拟接收转入学生计划表、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考核方式、内容、时间等工作安排),教务处负责审核备案并向全校公布相关信息,学院在系统中完成转专业实施方案设置。

报名:

学生根据通知要求和各学院实施方案持《青岛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1)到本人所在学院报名,所在学院依据转专业相关文件及学生第一学期学习情况进行报名资格审核,符合要求,填写《青岛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审批表》(附件2)并在《青岛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签署意见,学生持签署意见的《青岛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成绩单等证明材料到拟转入学院报名并接受审核。

公示:

学生所在学院须及时对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考核录取:

考核、录取由接收学院负责,接收学院须根据学院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并按考核成绩排名择优录取、公示,于2020-2021-1学期第2教学周周一将考核结果及拟录取情况报教务处。

教务处负责转专业学生拟录取名单的审核,审核结果经主管校长审批后全校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录取结果于2020-2021-1学期第3教学周发至学院,学生须于一周内持学生证(或一卡通)到转入学院报到并办理转专业手续。

其他说明

除符合转专业申请条件1者,其它申请者申请转入专业和转出专业原则上不得属于同一专业类。

学业成绩良好,所学课程考试全部合格,无补考、重修记录,平均学分绩点在2.5及以上者,确有某种专长,转专业能更好地发挥其专长,例如:已经公开发表拟转入专业方向的论文、著作、作品,或在省级及以上拟转入专业方向学科竞赛中获奖,且所学课程考试全部合格的学生也可申请转专业。

学生入学后会进行体检,若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也可以申请转专业。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转专业政策和程序可能会因学校和年份的不同而有所调整。建议直接联系青岛科技大学教务处或相关学院获取最新和详细的转专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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