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如下:
器质性心脏病: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等不合格,但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血压:
收缩压小于140mmHg;舒张压小于90mmHg为合格范围。
血液系统疾病:
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结核病:
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合格;肺外结核病如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合格。
呼吸系统疾病: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消化系统疾病:
慢性胰腺炎、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等严重慢性消化系统疾病不合格,但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肝炎和肝硬化:
各种急慢性肝炎及肝硬化不合格。
恶性肿瘤:
恶性肿瘤不合格。
肾脏疾病:
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内分泌系统疾病: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其他:
血压偏高、心率过快或转氨酶值高等情况需要遵循医嘱进行调节,必要时用药,若复检后仍不合格则无法录用。
建议考生提前进行预体检,了解自身健康状况,确保顺利通过体检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