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化工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厦门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河海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
中国药科大学
北京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中国财经大学
复旦大学
同济大学
南京大学
东南大学
江苏科技大学
南京工业大学
南京医科大学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大连工业大学
沈阳工程学院
华东政法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四川农业大学
31. 成都医学院
32. 新疆大学
33. 河北工程大学
34. 辽宁师范大学
35. 吉林师范大学
36. 通化师范学院
37. 长春工程学院
38. 长春财经学院
39.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40. 山东科技大学
这些大学在录取非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时,会根据一定的专业级差进行分数的差额录取。具体的级差分数请参考各个学校的招生简章或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