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务员考试过程中,有一些行为是严格禁止的,这些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抄袭或协助他人抄袭:
包括抄袭他人答题信息或协助他人抄袭答题信息,使用禁止携带的通讯设备或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以及携带作弊器材等行为。
违规使用电子设备:
严禁将手机、计算器、智能手表、智能手环、蓝牙耳机等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他有关设备带至座位,否则将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扰乱考场秩序:
包括故意扰乱考点、考场等考试录用工作场所秩序,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报考者,以及其他扰乱考试录用管理秩序的行为。
携带违禁物品:
禁止携带具有避开或突破考场防范作弊的安全管理措施,获取、记录、传递、接收、存储考试试题、答案等功能的程序、工具,以及专门用于作弊的程序、工具(以下简称作弊器材)。
违反考场规定:
如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考场配发材料带出考场,或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等行为。
其他严重违规违纪行为:
包括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以及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病史等行为。
违反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不得参与或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不得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其他不当行为:
如经商、利用职务进行证券投资交易、公车私用等行为也在禁止之列。
建议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以免因违规违纪而影响考试结果和未来的职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