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的政审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交材料
考生需要准备并提交一系列材料,包括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失信被执行人记录、个人征信报告、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现实表现证明材料等。
座谈
考察人员会与考生进行座谈,了解考生的工作、学习、遵纪守法、兴趣爱好、为人处世等情况。座谈的对象可能包括辅导员、院领导、同事、社区主任、网格员和邻居等。
档案审查
考察组会到考生档案存放地查阅考生档案,主要审查学籍资料、奖惩信息、党团材料、三龄两历等。
考察报告
在全部考察结束后,考察组会撰写对考生的考察报告,并与考生提交的资料一并交到组织部进行最终审查。
公示
政审结果会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完毕后,考生基本上就稳定地成为了公务员。
此外,政审方式主要有面审和函审两种。面审是招考单位人事部门或市县人事局、组织部派专员到拟录用人所在单位实地调查访问;函审则是通过发公函的形式调取拟录用人的档案进行审查。
建议考生在整个政审过程中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并积极配合考察组的工作,以确保政审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