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职业素质积分规则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个人素质积分
文化程度得分:大专积50分,本科积90分,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以上积150分,按最高学历计分,不累计积分。
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得分:初级技工积10分,中级技工积20分,高级技工、专业技术资格初级积50分,技师、专业技术资格中级积80分,高级技师、专业技术资格高级积100分,按最高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计分,不累计积分。
参保情况积分
参加中山市社会保险,每满半年积10分(外省、外市转入的社保每满半年积2.5分),可累计积分,不满半年不计分。
居住情况积分
房产情况得分:具体标准未提供。
办理居住证年限得分:具体标准未提供。
住房公积金缴交情况得分:具体标准未提供。
综合测评成绩
思想道德素质分:占比20%。
学科专业素质分:占比60%。
实践能力与技能水平分:占比10%。
身心素质与文体能力分:占比10%。
附加分:具体标准未提供。
评价标准
90分以上者为优秀。
积分达80-90分者为良好。
积分80—60分者为合格。
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
这些规则旨在全面评估学生的职业素质,包括个人素质、参保情况、居住情况以及综合测评成绩,以确保学生在就业时具备必要的职业素养和能力。建议各班级班主任妥善保管《学生职业素养考评表》,记录档案,并作为学生就业的依据之一。